关于教育学院2025年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答辩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长师研字〔2025〕27号)》文件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异议材料实名提交到学院相关管理人员。
联 系 人:裴老师
联系电话:15584400564
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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