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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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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5-03-25 13:16

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为高质量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学院根据教育部、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及《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直接把关、全程参与、亲自督查,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办责任”。落实责任到人,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复试通知与考生联络

学院按照学校划定的分数线确定进入研究生复试的学生名单名单确认后的24小时内考生取得联系,确认详细信息,做好参加复试的考生信息登记,建立QQ群,将复试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告知考生。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2025329学院组织开展到校现场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初试准考证(可再次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与身份证,可于长春师范大学南门(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进入校园,步行至第二教学楼。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复试专业

复试科目

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备考地点

040100    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

笔试

8:10-11:10

第二教学楼 2楼201室


业务素质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面试

13:00-13:50

第二教学楼 4楼401室

第二教学楼 4楼419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技术学

笔试

8:10-11:10

第二教学楼 2楼201室


业务素质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面试

13:50-14:30

第二教学楼 4楼401室

第二教学楼 4楼419

045118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学

笔试

8:10-11:10

第二教学楼 2楼201室


业务素质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面试

13:00-14:00

第二教学楼  4楼413室

第二教学楼 4楼409

中外教育史      德育原理

加试(须加试同学)

13:20-16:20

第二教学楼  4楼408室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

笔试

8:10-11:10

第二教学楼 2楼201室


业务素质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面试

14:00-15:00

第二教学楼  4楼413室

第二教学楼 4楼409

045115   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学

笔试

8:10-11:10

第二教学楼 2楼201室


业务素质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面试

13:00-16:00

第二教学楼  4楼412室

第二教学楼 4楼415

中外教育史      德育原理

加试(须加试同学)

13:20-16:20

第二教学楼  4楼408室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一)审查内容与材料提交

1.身份审查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审查

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3.成绩审查

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

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原件(需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印章或户口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印章)

5.考生诚信复试审查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原件

6.其他补充材料审查

应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往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专家推荐信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

7.“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加分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长春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通知》要求,于公告要求的时间前主动联系研招办闫老师电话:0431-86168862,邮箱changshiyzb@163.com,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证明材料,过期不予以受理。

(二)其他说明

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验,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考生需缴纳复试考务费180元,在资格审查后通过学校指定方式支付。

五、复试的基本程序、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复试包括实践创新能力考核(现场面试)和专业综合测试(现场笔试)2个环节,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实践创新能力考核成绩。

(一)专业综合测试(现场笔试)

各专业按照2025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试题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1.身份核验

考生在进入笔试考场前需出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试进入等候室技术人员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完成身份信息核验。

(一)实践创新能力考核(现场面试)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教育学院指定地点候场,依次进行面试,面试考核主要环节如下:

1.身份核验

考生在进入笔试考场前需出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考试进入等候室技术人员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完成身份信息核验,对面试顺序号随机抽签,按照顺序号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2.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满分50包括业务素质测试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形式为考生线下面试

(1)业务素质测试:考生入场随机抽取一题签号,复试组老师拿出对应试题宣读试题,并请学生回答。业务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意识等,满分为40分。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入场随机抽取一题签号,复试组老师拿出对应试题宣读试题,并请学生当场以英文作答。测试语种为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重点考核考生的获取口头信息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分。

(三)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试题满分均为150分,合格线为9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通信设备和考试资料进入复试考场,在本专业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六、调剂复试

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2025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经各招生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5.调剂工作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稳步、有序开展。

七、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总成绩折算

复试后,各项考试环节均合格的考生,将其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2)×0.4

(2)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6+(复试成绩总分/2)×0.4(二)拟录取

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参加调剂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之后排序,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复试科目单科不合格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咨询及申诉

考生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咨询可拨打学院电话;对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或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诉。

教育学院办公室电话:0431-86168292。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6168862。

本工作方案由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5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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