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号)和《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长师校字〔2021〕116号)文件要求,教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严格评选,经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名单如下:
推荐排序 | 学科/专业名称 | 学号 | 姓名 | 学生类型 |
1 | 教育学 | QX202200089 | 刘畅 | 硕士 |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电话:0431-86168580(学院)
0431-86168925 (学生工作处)
公示期间反映问题邮箱:605832436@qq.com(学院)
ccnuszk@ccsfu.edu.cn (学生工作处)
凡对如上名单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所在学院反映。
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9日